汐止區會計師,南港區會計師,松山區會計師,內湖區會計師,東湖會計師-汐止區莘穎會計師事務所02-8695-1050專門提供汐止區與台北縣記帳、稅務、審計簽證、工商登記等服務

汐止市會計師-王心怡隨時為您做出更多更好的貢獻與服務,汐止區會計師,南港會計師,松山會計師,內湖會計師,東湖會計師,台北區會計師,新北市會計師,汐止會計,南港會計,松山會計,內湖會計

台北會計師,新北市會計師,台北市會計師-汐止區(市)莘穎會計師事務所02-8695-1050,提供台北市,汐止區,宜蘭縣,記帳、稅務、審計簽證、公司行號設立登記等服務

南港會計師、汐止會計師、台北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王心怡,擁有會計師證書及記帳士證書,合法專業新汐止區會計師事務所

汐止莘穎會計師事務所-汐止開公司,汐止公司設立,汐止行號設立,汐止公司登記,汐止申請公司,汐止代客記帳,汐止設籍課稅,
汐止區會計師,新北市會計師,台北市會計師,台北會計,台北會計師,汐止區會計,汐止區記帳士,台北市記帳士,新北市記帳士,新北市記帳,台北記帳士,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汐止記帳,記帳士,會計師,簽證,代客記帳,記帳,台北,汐止,東湖,南港,松山,內湖,宜蘭,松山區,南港區,內湖區,汐止區,縣市
松山公司行號註銷-會計師專線0913-005-415
客戶查詢專區

財稅相關新聞

營利事業所得稅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修正條文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5條、第8條修正條文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表示:財政部於99年12月22日發布台財稅字第09900528813號令核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5條、第8條,並自100年1月1日起適用。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自行選定薪資所得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規定扣繳率扣取稅款者,其扣繳率由百分之六調降為百分之五。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
二、薪資受領人未依規定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應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五。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五。

三、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免予扣繳。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訊息來源: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


 

網拍Q&A專區